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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九州鹿兒島地方法院22日做出「駁回要求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、2號核爐機組停機申訴」之假處分裁決,意即同意重啟川內核電廠。
此結果與福井地方法院14日所做出的不准重啟高濱核電廠3、4號機組的假處分形成明顯的對比。

有關核電廠安全問題,日本許多核能專家以科學角度分析,認為福井地院的裁決是誤判事實,而鹿兒島地院的裁決是妥當的。
不過,日本民間反核聲浪仍高,儘管新的核電廠安全標準再嚴苛,民眾仍對日本政府力促核電廠重啟之舉感到不安。


 

鹿兒島地院同意重啟川內核電廠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50423000529-260108

 

日本九州鹿兒島地方法院22日做出「駁回要求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、2號核爐機組停機申訴」之假處分裁決,意即同意重啟川內核電廠。此結果與福井地方法院14日所做出的不准重啟高濱核電廠3、4號機組的假處分形成明顯的對比。

川 內核電廠最快可望於7月重啟,屆時將成為打破日本「零核電」現狀的首座核電廠。 提告的九州居民主張,川內核電廠所假設的最大地震震度基準過小,無法確保核電廠的安全,故要求鹿兒島地方法院禁止其重啟核子反應器。鹿兒島地院指出,不認 為原子能規制委員所制定的新安全標準有不合理之處,因而駁回原告申訴。

原告方面決定再向福岡高等法院宮崎支部提出抗告。

九州電力公司則認為這次地院的裁決妥當,並表示今後將確保川內核電廠的安全,依原訂計畫於7月重啟核爐。

靜 岡地方法院目前也正在審理有關訴請廢止濱岡核電廠的訴訟,原告辯護律師團得知鹿兒島地院的裁定後,立刻發表抗議聲明稱:「從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1核電廠的 核災事故中,沒有學到任何教訓。形同放棄了國民對於法院所期待的機能。」他們還要求靜岡地院能做出和福井地院一樣的判斷。

福井地院日前針對市民提出的申訴,以「(日本)政府的核電廠新安全標準太寬鬆,無法確保核電廠安全」為由,做出禁止高濱核電廠重啟核爐的假處分。

有關核電廠安全問題,日本許多核能專家以科學角度分析,認為福井地院的裁決是誤判事實,而鹿兒島地院的裁決是妥當的。不過,日本民間反核聲浪仍高,儘管新的核電廠安全標準再嚴苛,民眾仍對日本政府力促核電廠重啟之舉感到不安。